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产业扶贫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的精神,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2万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7万元,共计1599万元全部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和教育扶贫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所需资金从各级统筹整合资金中解决。项目资金实施计划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驻财预〔2019〕428号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50万元。
2.县财政统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99万元。
3.县财政提前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500万元。
二、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要求对接资金项目,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三、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西平县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表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市扶贫办0396-2610268 县扶贫办0396-2751711
县财政局0396-6158769
西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