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和《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8﹞130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实际,2020年1月5日至8日,西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会同西平县财政局,对2019年西平县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养殖业项目和2019年西平县出山镇焦之岗村村组硬化路项目等两个脱贫攻坚重点扶贫资金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其带贫减贫、收益分配、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总体评价,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19年西平县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养殖业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到户扶持资金以村集体为单位投入到该项目,合作新建猪舍3座4500平方米、粪便处理设备3套和通风机器3台。使用权归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协议,企业每年按不低于投资额10%的比例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可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19.64万元,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用于贫困人口。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2、2019年西平县出山镇焦之岗村村组硬化路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277.66万元,主要是新建焦之岗村村组硬化路672米长3.5米宽0.15米厚、6349米长3米宽0.15米厚村内道路(山皮石0.1米厚,C25混凝土),改善该村基础设施落后状况,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和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提升贫困户满意度和幸福感,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该项目由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及总体评价
截止评价点:1、2019年西平县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养殖业项目已拨付资金196.4万元,资金拨付率100%。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2、2019年西平县出山镇焦之岗村村组硬化路项目已拨付资金269.326451万元,资金拨付率97%,预留3%工程质保金,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效益情况
1、2019年西平县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养殖业项目的效益指标,年内项目产出指标,产出质量、数量、成本等指标均能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新增出栏生猪5000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同时带动周边村民55名和35名贫困户就近就业,也直接给491户贫困户家庭带来收益,不断提升贫困家庭生活质量,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致富脱贫提供了产业支撑,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2、2019年西平县出山镇焦之岗村村组硬化路项目使项目村落后的道路出行和生产发展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受益人数866户2848人(其中贫困户82户174人),受益人口满意度100%,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硬件支撑。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上述产业扶贫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发展条件、培育和增强了县域优势产业经济的发展及企业社会责任感,拓宽了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渠道,增加了贫困人口的家庭收入。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对2019年西平县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养殖业项目和2019年西平县出山镇焦之岗村村组硬化路项目两个扶贫项目的绩效评价,产业扶贫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对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建议下一步继续加大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能力,拉动农民创业增收。
西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平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0日
监督方式:国务院扶贫办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电话:0371-6591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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