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时间从2023年10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符合条件的三类计划生育家庭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根据国家、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下列三类家庭可自愿申请纳入2024年奖励扶助: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具有本县农村户口(或者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政策内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可申报,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由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口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需提供残疾证)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7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2023年起,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11040元、失独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14160元。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由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由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对于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外省没有享受同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可以到退休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递交申请资料,应当提供的个人、配偶及子女的证件、证明等,按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具体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向申报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咨询。
特别提醒:
现在开始申报的是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其中涉及年满60周岁、年满49周岁的年龄要求,只要在2025年1月1日前达到这个年龄即可。
从2021年开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奖扶对象的河南省社保卡账户。请各位奖励扶助对象确保河南省社保卡能正常使用,避免出现因社保卡账户睡眠,未激活等问题无法发放奖励扶助金。
我县申请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受理截止时限为2023年11月1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要错过申报时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请及时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人员按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