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及其实施细则》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征管公告若干事项的通知(豫税发〔2021〕49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对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的123户定额核定情况及定额调整情况予以公布。
具体明细见附件: 2021年第三季度定期定额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西平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