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涉及职业资格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431号)要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经内网审核,任春蕾1人符合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资金1000元,现将此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费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2751652
附件:2023年10月失业保险企业参保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西平县失业保险管理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