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西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26877.42元,现将第一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8月15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2751652
附件:2022年西平县第一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