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指导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办理条件:有职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
5.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6.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证照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7.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即办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9.注意事项: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0.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396-2751658
投诉电话:0396-2751655
地址: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人社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