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做好全县就业稳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西平县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报名地点:西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楼(王司庄老行政服务大厅)
联 系 人:杨 曼
联系电话:0396--2751716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