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使用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涉及乡(镇)已对受损农业生产设施完成调查核实、资金分配等工作事项。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受损农业生产设施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馈。
监督电话:0396-6222825
附件:2024年2月份西平县受损农业生产设施补助资金发放清册汇总表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