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补贴发放最新通知要求:“补贴资金余额每亩平均不得大于0.01元”。因个别乡镇在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导入“一卡通”系统送审时的面积与之前上报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出入较大,导致我县原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8.81元/亩)需重新修定,修改后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8.83元/亩。
特此公告!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西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