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申请受理
2021-2023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的方式购机,也可在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经销商处购机。
2、申请补贴。购机者须先行购机,通过手机APP(现场提交)的方式,开展非现场向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个人为身份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工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自愿到县农机中心提出申请,申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并签名按手印。
3、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办理补贴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县农机监理部门申请登记入户。
4、县农机补贴办公室及时按规定对购机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合格后确认受理,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由机具核验小组负责组织机具核验工作,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县场实物核实。
二、补贴对象初步审核确认
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对购机申请审核后,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按受理申请的先后排序,初步确认其购机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对象公示
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对初步确认的补贴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对间不少于5天。
四、确认补贴对象
初步确认的补贴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确认补贴对象。
五、机具核验
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已确认购机对象所购机具进行入户核验,核验工作按照《西平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进行。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六、补贴资金结算
县财政局根据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承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购机农民的一卡通帐户。
七、档案管理
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在补贴工作结束后,将购机补贴各种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做好电子和纸质档案的管理。
西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