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 号)、《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2年肉牛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22年肉牛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调动农户养殖肉牛的积极性,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养殖集约化水平,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年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4000个。
三、资金来源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肉牛产业发展资金190万元。
四、补助对象、方式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建畜位500个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求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粪污能够资源化利用。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实际建成畜位数量核定补贴资金。新建畜舍符合饲养要求,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1000元。
(三)补助标准认定
依据牛舍总面积,按照每头肉牛所占畜位面积4平方米计算,认定肉牛畜位数量。
五、实施程序
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现场进行验收,计算畜位数量,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项目管理和财务记账要求整理出相关报帐手续,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提出拨付意见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资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方式,向社会宣传鼓励发展肉牛的政策措施,激发社会群众养牛的积极性,营造加快草食家畜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指导服务
要结合全县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发挥技术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 开展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水〔2020〕79号)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2022年肉牛规模场建设项目月报表
2022年8月 1 日
附件
2022年肉牛规模场建设项目月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报送时间:
县(市区) |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场建设地址(×县×乡×村)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2022年新建畜位项目推进情况 |
备注(请注明项目资金是否被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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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
土建是否开工 |
全年计划新建畜位总数(头) |
截至目前已建成畜位数量(头) |
项目整体建设进度(%) |
存在困难和问题 |
需要项目管理部门协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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