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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3-29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西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西平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西平县范围内户籍。

  (2)持有效期内的西平县范围内居住证。

  (3)2024年西平县域内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西平县户籍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驻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港澳台居民。

  (6)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序号

资格证类别

学历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认定类别

认定对象

西平县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本县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

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四、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1.全县上半年认定工作分2批:

  第1批网报时间:2024年4月1日8:00至4月12日17:00(适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研究生也可报名,但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提醒: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第一批报名,参加第二批报名)。

  第2批网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适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2.报名步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按照“3.认定种类”说明,正确选择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相关问题注意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常见问题”,以及本公告附件1(“西平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3.认定种类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按以下分类说明,选择正确的“考试形式”。

  (1)“国家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类)。指的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简称“非统考”类)。指的是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简称“免试认定”类)。指的是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签署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才能到指定机构参加体检。需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专用,附件2,1份),申请幼儿园资格申请人员请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附件3,1份),参加体检。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请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和网报照片同一底版,在体检表右上角填写网报“报名号”,格式为:报名号******(字迹清晰,请谨慎如实填报)。

  体检时间:

  第1批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2日。

  第2批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8日。

  2.体检机构

机构名称

地址

预约电话

乘车路线

西平县中医院体检中心

西平县人民公园东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0396-6156108

0396-6153180

乘坐101、103、6路公交车抵达中医院

  特别提示:1.上午7:30-10:30之间体检;携带身份证、体检表(同时上交与网报同底板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学段、学科、姓名,如:小学语文张三,该照片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须空腹,即禁食、禁水。2.体检表由医院统一上报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4.申请人手机号务必是正在使用的有效号码。5.体检表“备注”栏内填写“认定类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审核

  1.网上审核

  申请人需在网报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第一批4月17日-19日,第二批7月3日-5日),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和是否有留言。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已通过”的,指材料审核已通过,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审核。若审核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需抓紧向认定机构咨询联系。留言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则需携带有关材料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人员范围

  ①网上审核留言中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人员。

  ②“非统考”类,即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③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④不具有本县户籍,只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

  注意:以上4种情形的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上交1份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其他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批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

  第二批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

  (3)现场审核地点:西平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35号教育局窗口(西平县护城河路与柏国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东),联系电话:0396--2756860。

  五、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免费邮寄)时间:

  (1)第一批:2024年5月下旬

  (2)第二批:2024年7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另发公告通知)

  申请人可在以上发证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凡显示“认定通过”的,即为可领取证书的人员。证书领取分“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建议网报时,尽可能选择“免费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取地点为:西平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35号教育局窗口。

  六、网上上传或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含专升本);

  4.驻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核验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属于免试认定类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各项材料均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上交1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认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西平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微信公众号“西平县教育局”及西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附件:

     1.西平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申请人必看)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专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西平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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