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文件要求,西平县教育局规范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覆盖全县各学段的一体化学生资助体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精准资助,确保资助育人,切实践行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等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机制,精准资助
1.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宣传长效机制,利用好招生、开学、毕业、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通过融媒体、课堂、家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成效。要重点做好“两节课”的宣讲和“两张卡”的发放工作。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和春季学期结束前向全部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在秋季学期开学向全部学生家庭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在学期结束前向全部受助学生家庭发放“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
2.持续探索建立以量化认定为主、定性认定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工作程序和动态调整机制,将精准贯穿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3.提高认定精准度。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资助保障范围。同时探索建立适应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要求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确保各种突发临时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4.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决杜绝“双重学籍”导致的重复资助。在发放资助资金前要加强与学籍系统数据的信息查重工作,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资格;在资助资金发放后要强化事后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要追回受助资金。学校招收的无学籍困难学生由就读学校负责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5.完善制度机制,把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拓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校资助育人实施方案;丰富育人内涵,广泛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创新育人形式,持续开展“诚信校园行”等活动,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强化正向激励,切实筑牢学生资助领域意识形态阵地,选树宣传优秀受助学生榜样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团体、个人。
6.大力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全面优化升级学生资助信息服务;完善学生资助数据管理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系统数据维护等工作;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培训与技术支持服务,筑牢网络安全保障防线。
7.各级资助机构要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理论研究,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8.各学校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认真推动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落细。
9.建立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年度绩效评价。通过对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政策落实、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宣传、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创新发展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规范整改、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
10.各学校在学生资助名额分配、受助对象认定和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一)资助学校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
(二)资助对象
从学前到高校,在籍、在校(园)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重大疾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金发放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资助
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期200元;
学前教育保教费: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每生每期3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每生每期400元。
生活补助: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期500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期625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期250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期312.5元。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期平均1000元。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期1500元。
(一档1500元、二档1000元、三档500元)
免学费免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每生每期享受免学费650元、免住宿费15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
免学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
三.困难生评定程序
1.申请、比对、排查、认定。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各学校困难生认定工作以公平公正、简化程序、精准资助、服务群众为宗旨。学生(家长)提出困难申请并提交相关困难材料,学校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结合学籍系统,参照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信息,对本校所有在校生进行排查、比对,开展秋期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公示、上报、录入资助系统。各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小组开展评议,严格按照审核程序,确定拟受助困难学生名单,在保证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学校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由学校、中心校统一审核,确保受助学生信息与录入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后上报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对各学校上报的困难生信息电子档、纸质材料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
3.本次信息汇总上报要求:
(1)各学校、中心校上报受助学生信息必须由学籍所在学校上报并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一卡通”录入数据一致。
(2)各中心校负责全程监督本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困难生排查、审核、认定、信息汇总、录入、上报工作。各中心校逐校(园)复核无误后统一汇总上报。
四.一卡通资金发放
2023年春期,学前保教费、学前生活补助、义教“一补”、义教营养改善计划、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进一步完善落实实行一卡通线上发放,原则上要求全部使用受助学生本人社保卡账号,学校在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进入一卡通系统查询受助学生社保卡账号并关注社保卡账号状态,对账号存在异常状态的要及时提醒受助学生及监护人对社保卡激活,社保卡账号统计完毕,学校要在一卡通系统里下载模板,将模板上的信息填写完整并确保无误后导入一卡通系统(乡镇小学及幼儿园参与项目行政区划用所在中心校行政区划,使用监护人社保卡的备注栏中要备注受助学生和开户人之间的关系)。等资金发放后有发放失败的学校还需再次进入系统进行修改直到本校受助学生全部发放成功。钉钉群里直播回放中“模板”“社保卡”“备注信息”“模板导入错误类型”这几段视频是专门针对一卡通常见问题的讲解,操作员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反复观看。
一卡通系统需用财政局内网,各学校财务室都有,民办学校没有财政内网的可以来资助中心查询社保卡、录入一卡通模板。
西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网址:http://10.9.0.44:7001使用64位谷歌浏览器运行系统。
五.动态管理、走访督查
各学校对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统计上报的困难学生信息及时反馈给教育局振兴办、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资助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就读学校与各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反馈,跟踪走访受助困难学生资金落实情况,发放、张贴“温馨告知书”,提高群众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满意度。各中心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助工作各级督导检查,监督辖区困难学生就读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反馈。
六.档案管理
1、归集每生的困难等级调查表、申请表、困难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办理银行卡、资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分类整理归档。
2、公示后的受助学生花名册及公示拍照影视材料归档。
3、上级文件通知、宣传、培训、督导、走访等其它需要存档的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教育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七.报表下载地址、上报邮箱、上报时间:
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上报邮箱:县资助中心邮箱xpzzzx2013@126.com
表格下载地址:西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xpzzzxgg@126.com,密码xp12345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
西平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