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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责任督学工作督导事项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1-05 浏览次数:

责任督学工作督导事项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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