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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5-26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驻马店市2020年上半年中下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安排工作,及时发布公告,规范确认流程,确保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驻马店市2020年上半年中下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5月27日

  驻马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

  (共6份)

  驻马店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20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各县区一定要严格认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层层落实职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用铁的纪律和严谨的作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始终处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为切实保障广大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并严密组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按照各县区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要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

  三、细化分工,精心筹备

(一)科学制定方案。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预约、体检、现场确认、证书发放等各环节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认定工作有规可循,责任到人。切实树立以申请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认定现场配备消毒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做到科学防控,主动作为。多渠道公布认定工作信息,使申请人能够便捷快速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规范工作流程。

  各县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具体的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根据申请人网报人数,利用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排号等方式,实行分时错峰进行现场确认。科学安排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增加现场确认窗口和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引导防护,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申请人快速完成确认,避免人员聚集滞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工作。

(三)做好人员培训。

  各县区负责股室要充分认识认定工作的复杂性,和之前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股室积极对接,熟悉业务流程,提升业务管理水平,保障认定工作质量和效率。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素质过硬人员担任现场确认系统管理员和审核确认工作人员,同时配备宣传、医疗、保卫等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开始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认定工作严格按教育厅和我市要求有序开展。

  四、增强服务,提高效率

(一)落实简政便民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有关要求,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依法有序开展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严格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确认。各县区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提升核查工作时效性,避免核查后置导致发现申请人有犯罪情况纠正认定结论和收回证书困难。

2.各县区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内,安排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30日)、体检、现场确认及数据管理等工作。各县区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人较多的县区要合理延长体检时间。

3.各县区要在现场确认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及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并将证书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告知申请人,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全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2020年8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1.认定工作启动前,信息管理员要在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准备和提交计划等工作。对申请人发布的通知、公告不得包含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

2.加强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指定专用计算机、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的管理责任人,防止用户名、密码、数据、个人信息、不公开文件等信息的泄露。各县区在公示认定结论时,不得公开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区要切实把广大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把认定工作各环节防疫措施做实做细,演练到位,保障认定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防疫工作预案:

一是做好防疫前期工作。

  各县区根据网报人数,估算防疫物资清单,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期筹备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体检预约制度。

  实行错峰检查、合理分流。为避免确认时人员过度集中,现场确认体检环节实行预约机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电话联系体检医院,进行网约体检,当日人数尽量控制在200人以内。

三是把好防疫“入门关”。

  要求申请人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以下简称“绿码”)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参加体检,体检完成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环节。认定期间,来自或到过武汉外来人员必须持“绿码”,且经核酸检测呈阴性、体温测量正常;其他外来认定人员需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场内。

四是把控好重点环节。

  要求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排队(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测量登记体温。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症状的申请人,出具新冠病毒检测报告为阴性后方可进行正常的体检和现场确认。

五是保障认定环境安全。

  严格做好认定环境的防护消杀工作。要求医院和体检地点每天做到两次环境消杀,洗手间每两个小时消毒一次,保证洗手台前放有酒精或消毒液。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积极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准确做好相关公告、通知发布和电话咨询、网上答疑等工作;及时处理回应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认定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15〕501号)的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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