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公民办幼儿园(包括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幼教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
现将《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教督〔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中心校和幼儿园(包括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幼教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边自评边整改,推动所有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基本要求,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附件:
1.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8年参加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