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执法人员到西平县尚威塑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存有废活性炭和废油漆桶,但在危废包装物上未粘贴标签。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如何正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及包装容器标签进行了讲解。该公司随即按标准要求,正确粘贴了包装容器标签。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包装物设置危废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鉴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影响,我局对该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疫后企业松绑减负,这是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实施以“温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