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
 
西平县再次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2-01-29 浏览次数:

  近日,西平县召开会议再次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县委书记李全喜强调要从四个方面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一要认识再提高。2020年春节,我县实施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以来,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同时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今年元月份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 大气处于静稳状态,污染物难以清除,致使全省空气质量处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甚至重度污染,我县也连续十几天处于轻度污染。1月份我县PM2.5 月均浓度达到100微克每立方米以上,远超市定PM2.5月均浓度 55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标值,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政治站位再提高,坚持不懈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

  二要宣传再广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新闻媒体及大喇叭、宣传车、条幅标语、包联村干部入户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禁放公告,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三要查处再严厉。近期,发现有商户储存销售、返乡人员车辆捎带、个别乡镇零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公安部门依法及时进行了查处。 各乡镇(办事处)及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盯紧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不间断进行督查巡查,发现非法燃放等行为或接到相关报告后, 第一时间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并适时进行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四要责任再强化。从1月25日起,省里对烟花爆竹禁放每日通报(蓝天卫士监控)。通报到市、县、乡、村、自然村,市政府要求每起都要追责。各乡镇(办事处)及应急、公安、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检查力度。凡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简单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06 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