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深入到村庄,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农户,宣传保护山体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使全社会都能及时了解山体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是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人员发放《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宣传读本,要求其严把山体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对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严格督查,禁止其建设;对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严重的项目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有效可行,从源头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定期不定期到山体保护区巡查和现场检查,巡查中发现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及时给予制止,确保山体保护区生态环境良好。
四是认真办理举报件。近两年,我局积极处理各项信访案件,在处理过的12369举报电话、市长热线、信访案件中,没有发现破坏山体的举报件。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件中有一例关于“出山镇矿山遭到开采,但是一直未回复原貌的”的案件,我县已编制了《西平县出山镇韩堂存委黄山组西北部矿山开采破坏区地质环境治理初步方案》,计划完成生态修复主题工程。
通过重宣传、强管理、严执法的工作思路,人民群众保护山体生态环境的意识普遍提高,环境执法和污染监督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有效的保护了山体的生态环境,确保了山体保护区内没有乱建工业项目,没有乱堆垃圾现象,没有废渣和危险废物倾倒现象,山体植被密集,生物多样,空气清新,水体清净,自然生态,鸟语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