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听 证 会 公 告
为充分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土地合理有效利用、引导市场投资决策,为政府地价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之规定,西平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19年8月9日举行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8月9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西平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棠溪大道中段南侧、原地税局办公楼)
三、听证会内容:本次听证内容是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听证事项为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24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前往西平县自然资源局215房间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西平县自然资源局
六、联系人及电话:彭晓东 栗晶 0396-6262215
七、听证会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8日
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听 证 会 须 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知
凡户籍在西平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西平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公民个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村委会(街道)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24日18:00前到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24日18:00前到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
需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
报名截止后,西平县自然资源局确定或邀请下列人员作为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
西平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及城镇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受理确定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经西平县自然资源受理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由西平县自然资源局发放《听证通知书》,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等相关资料,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听证会发言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听证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纪要。
5、听证会发放的西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参考,会后即收回。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