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国土空间优化布局,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为乡村振兴提供规划引领。将乡村振兴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科学划定并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形成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规划基础。
二是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提升乡村规划用途管制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先行,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综合社会各层面的意见建议,使村庄规划更体现乡村干群意愿,符合乡村实际。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我省对村庄分类的要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有序推进全县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三是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根据“三调”数据,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农村产业发展腾挪出更多发展空间。严格落实“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既有政策,为乡村振兴留足产业发展用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