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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2020年度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28 浏览次数:

2020年度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

县人大机关是承担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意见上报。

(二)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四)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五)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最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六)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

(七)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八)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九)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西平县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内设七个委室。

1、办公室

    人大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开展开展人大各项活动的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其职能是:(1)承办县人代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西平代表团的服务工作。(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交付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向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中共西平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联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有关工作。(4)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要、保密、文电、档案、图书资料管理。(5)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务接待事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代表联络科

3、人事任免科

4、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法制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和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办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控告、申诉方面信访件。(8)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5、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职责是:(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村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议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委员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6、农村工作委员会

   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农村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主任会议有关农村方面的议题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等。(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7、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拟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第二部分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496.76万元,支出总计496.7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9万元,减少0.54%。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6.76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4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6.76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69万元,下降0.5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78万元,占82.49%;社会保障和就业40.36万元,占8.12%;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占4.63%;住房保障支出23.61万元,占4.7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49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7.4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万元,年初安排招待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费用3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97.4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业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2020年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 .xlsx_(101)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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