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西平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10月25日0时起,西平县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城市街道大货车闯禁行等行政处罚权从公安交管部门移交到城市管理部门。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开展,10月26日,针对城区违停车辆,县城市管理部门开出第一批违停告知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车。
该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贴出的第一张贴单是一辆违法停放的白色小轿车。10月26日上午9点50分,县城市管理局柏城综合执法大队巡查至华港水城时,发现该车辆碾压黄色网格线禁停标线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执法队员们迅速下车,只见一名执法队员手持执法终端,对违停车辆进行多角度拍照取证、录入系统,另一名执法队员上前贴单,整个过程娴熟、一气呵成。
记者看到,提示单上包含违停车辆车牌号、颜色、车型、号牌颜色,违停时间,违停地点等信息,以及县城市管理局关于“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的提醒。
据了解,从10月25日起,对于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对于不及时缴纳罚款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县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张违停告知单是县公安部门移交城管部门后的第一张罚单,县城市管理局将重点治理违规停车、乱停乱放,重点治理人员密集及车辆乱停严重的地方。城市车辆的停放体现一个城市的形象,县城市管理局将对柏城大道、护城河路、西平大道、解放路、文化路等相关路段重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