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专探乡深入推进“三源”共治,完善“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一是乡村两级积极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泛吸纳懂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任“法律明白人”,选优配齐调解员队伍。
二是由司法所牵头,通过举办现场会、调解员培训会等方式,就调解卷宗制作规范、常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开展调解等进行详细讲解。
三是深化派出所、信访办、法庭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完善信息交办、流转事项,实现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切实推进“三源”共治、“三调”对接 。
截至目前,该乡已培训“法律明白人”110人,化解矛盾纠纷5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