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变更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
2.亲属关系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户主信息或与户主关系错误的佐证材料
5.居民户口簿
四、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8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