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变更姓名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变更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承诺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8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