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2.单位接收证明
3.户口迁移证
4.就业报到证
5.居民户口簿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8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