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务工人员入户
二、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迁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按各地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
3.单位接收证明;
4.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四、承诺时限:十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8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