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一次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
二、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申请材料: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四: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8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