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建立长久性处置措施,并将其作为本单位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于近日对我院院区、家属院等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三)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五)严格查处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