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西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463900;电话:0396-6222812;电子邮箱:xpzfwz@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驻政办〔2019〕112号)文件要求,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督查事项,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排序,并报县主要领导审阅。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驻马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实处,有力有序推进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的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733条。其中,发布动态信息606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87条;信息公开目录下信息1775条,包含重点领域信息692条,行政执法信息234条,公示公告88条;其他信息65条。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总量为3019条,其中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36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8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数7件,14件全部按时办结予以答复,1件结转2020年办理,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农业、拆迁、交通、人社等方面信息。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完善信息资源、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按照“谁开放,谁主办”的原则,对政务新媒体整合、整改、关停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开办有微信公众号的11家单位进行逐家排查整治,不能按照省市要求公开信息的,都给予立即关停;对我县网站下线,域名没有注销的2家单位给予通报,限时注销登记。止目前,我县保留微信公众号的3家单位,都严格按照3级审核制度、更新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驻马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办公室明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支持其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政务公开机构、职能职责,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后,我县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加强宣传解读,组织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召开了由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会上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推动西平县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县开发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大培训力度。2019年,县政府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
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根据《西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西平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西平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力,未达到县政府目标要求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5 |
15 |
3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76 |
210 |
1026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3 |
171 |
106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18 |
160 |
1258 |
|
行政强制 |
54 |
8 |
4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1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86 |
16,145.57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7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4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3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7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西平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发布的工作动态信息比较多,具体业务信息比较少,特别是政策解读工作贯彻执行不到位,有些政策文件没有配备解读文件;三是工作队伍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单位没有相对固定人员,兼职人员比较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不断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新媒体账号、电子查阅点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做好政务公开日常与年底考核工作,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好媒体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