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取缔县城内无证载客电动三轮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7年12月18日开始,西平县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县委、县政府组织抽调县交通、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有了很大改善,非法营运三轮车得到有效治理。但近段时间以来,仍有少数人员从事非法营运,且有泛滥之势。 按照执法体制改革要求,2019年6月 10日,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西平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2019)30号),对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界定,其中未将“非法运营”纳入城市管理局管理职责。下一步,城管局将按照工作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确保西平交通安全稳定,为西平城区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2020年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