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永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小区绿化建设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的强化小区绿化建设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对我县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但因小区绿化范围为开发商初始报建时就已规划好的,后期增减绿化范围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可实施。对于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后擅自改造绿化面积,相关部门将会依规进行处罚。针对住宅小区绿化管理工作,我局在职能范围内日常监管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绿化维护工作,对业主侵占绿地情况及时劝阻并报街道、城管处理。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联合街道、社区加大文明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与意识,扩大我县业主委员会覆盖面,引导自治和社会多元体参与小区绿化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对物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