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林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农村产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引领带动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近几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至2019年底已达到2548家,但存在有数量没质量现象。 您在提案中的建议很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分乡村对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的“空壳社”进行摸底排查,引导他们自愿注销:二是培植壮大合作社先进典型,做好示范引领工作,认定有经济实力、现模坡拉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为县、市、省及国家级示范社,制定切 平 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在技术上进行指导、资金上进行扶持、项目上进行倾斜,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完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培植产业发展后劲;三是规 西农 范合作社管理,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工作,引导合作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守规合法经营,让合作社做大做强,在合作社生产各环节、增收节支及土地流转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不断壮大合作社实力,增强其带贫能力,通过贫困户的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到合作社进行务工等形式,让贫困户收益。 再次感谢您对合作社发展及带贫效果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