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西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县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图斑1:位于西平县出山镇韩堂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3001,图斑面积为2935.98平方米,实测面积为2935.98平方米;
图斑2:位于西平县出山镇韩堂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4001,图斑面积为8040.10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040.10平方米;
图斑3:位于西平县出山镇酒店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4002,图斑面积为4295.44平方米,实测面积为4295.44平方米;
图斑4:位于西平县出山镇刘清管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3002,图斑面积为808.88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08.88平方米;
图斑5:位于西平县出山镇菜坡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5001,图斑面积为8388.6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388.66平方米;
图斑6:位于西平县出山镇菜坡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5002,图斑面积为3087.90平方米,实测面积为3087.90平方米;
图斑7:位于西平县出山镇韩堂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3003,图斑面积为381.17平方米,实测面积为381.17平方米;
图斑8: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朱仓庄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6001,图斑面积为15684.73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5684.73平方米;
图斑9: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朱仓庄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7001,图斑面积为4036.0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4036.06平方米;
图斑10: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朱仓庄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6002,图斑面积为14317.41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4317.41平方米;
图斑11: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月林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6003,图斑面积为6221.69平方米,实测面积为6221.69平方米;
图斑12: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月林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6004,图斑面积为6334.48平方米,实测面积为6334.48平方米;
图斑13: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李孟艮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8001,图斑面积为3419.4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3419.46平方米;
图斑14:位于西平县出山镇李孟艮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8002,图斑面积为1163.34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163.34平方米;
图斑15:位于西平县出山镇韩堂村,编号为ZJ4117212021009001,图斑面积为66022.72平方米,实测面积为66022.72平方米;
以上共计15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修复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15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修复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0396-6262113 或以书面形式到西平县自然资源局107室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