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县2022年度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受理、办结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通报如下:
县公管办转办投诉0起;县水利局接收投诉0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收投诉(举报)0起;县农业农村局接收投诉(举报)0起;县交通运输局接收投诉0起。
各成员单位2022年度投诉受理、办结情况完成良好绩效考核均达到目标任务。望各成员单位2023年再接再厉,营造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