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为支持全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现将我县下发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政策享受对象
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并与我司建立供水关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执行内容
1、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水费缓缴政策,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
3、缓缴期间免收欠费违约金。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396—3236333
西平县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