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驻政文〔2023〕23号)和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在全县各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3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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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讯地址:驻马店市西平县西平大道176号 (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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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