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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平县委办公室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9-09 浏览次数:

  西办〔2018〕20号

  中共西平县委办公室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平县委办公室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电商扶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及《西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西文〔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依照电商扶贫考核体系评价表,对被考核单位采取查阅台账与实地现场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月通报、半年考核、年度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7月份进行半年考核,考核结果按4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12月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6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四、考核分值设定与计分办法

  详见附件,《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细则》。

  五、考核内容

1.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在年度内召开2次以上会议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做好会议记录;成立相应的电商扶贫推进领导机构,配备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有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电子商务工作;制定年度电商扶贫工作方案。

2.宣传动员。

  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发动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志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残疾人等利用网络创业就业,踊跃加入电商产业,积极开展村民触网活动;通过在村活动中心、村电商服务站、交通要道、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拉横幅、刷永久性墙体广告、制作电商宣传栏等,扩大宣传效果。

3.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贫困村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队长、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电子商务相关知识培训,完成年度电子商务培训目标任务,并做好记录,健全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4.村级网点建设。

  非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50%、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80%,推进村级网点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

5.培育孵化电商经营主体。

  积极培育孵化辖区内电商经营主体,促进电商经营主体快速增长,建设电商扶贫(服务)示范网点。

6.提高电商交易额。

  全面完成电商交易额及农村产品上行交易额,积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销售农产品。

7.建立信息台账制度。

  每月按时报送各项报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和服务农村电商贫困人口信息台账,挖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典型经验并及时宣传推广。

8.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就业。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电商实现销售自产农产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电商产业链中创业就业(从事电商网点、网店、物流快递的经营;农产品上行的蔬菜、水果以及农产品采摘、打包、运输等),健全相关信息台账。

  六、考核结果应用

  1.根据考核得分排名,排名前六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现金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和5000元;对排序后两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处罚现金1万元。

  2.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扶贫目标考核和年终目标综合考核。

  附件: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西平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方式

考核标准

存在问题

得分

1

重视
程度

5

查阅相关文件、纪要、照片等资料。

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多次深入村户扎实推进(3分);

办公场所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2分)。

 

 

2

工作谋划和工作机制

8

查看电商扶贫规划,以及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或方案。

有规划且切实可行的(4分);

有年度计划或工作方案,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4分)。

 

 

3

电商服务站点覆盖贫困村情况

15

查看全乡镇(街道)贫困村名单,电商服务站点覆盖贫困村名单。

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村覆盖率达到80%(15分,覆盖率每减少5%,减1分)。

 

 

4

电商培训

情况

19


查阅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简报信息、照片等资料。

对有能力有意愿适合电商培训人员建立电商扶贫培训总名录(5分);
电商培训、咨询服务实现全天候、常态化,对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村干部、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农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全面轮训(5分);

对进入适合培训名录的贫困户培训率达到100%(9分,每减少5%,减1分)。

 

 

5

推进农特产品上行情况

15

查阅农特产品品牌培育、标准化及原产地认证等材料;查阅当地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额及证明材料。

有电商公共品牌,并有网络销售记录(7分);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半年增长10%(1分,每增加10%,加1分,此项最多8分)。

 

 

6

宣传情况

14

随机抽取6名镇村干部和贫困户询问对电商扶贫工作的知晓程度;实地察看宣传情况,查阅图片、视频等工作痕迹。

条幅、标语、宣传单、宣传栏、明白卡、大喇叭等传统媒体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4分,每减少10%,减1分);
通过电视台、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进行电商扶贫宣传(2分);
通过电影、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电商扶贫(2分);
进村入户与贫困户面对面宣讲(3分);
随机抽查镇村干部和贫困人口对电商扶贫知晓率达到100%(3分,每1人不合格,减0.5分)。

 

 

7

精准扶贫

情况

14

查看电商扶贫工作台账、电商精准扶贫档案、电商扶贫进展情况专项统计表及电商扶贫典型和鲜活案例。

有电商扶贫工作台账且详实可行(2分);
有电商精准扶贫档案,详细记录电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信息,如接受电商培训信息,贫困户农产品上行信息,从事采摘、分拣包装、物流快递的贫困户就业信息和收入情况(6分,根据详实程度酌情扣分);
30%以上贫困村有电商带头人(1分,每增长10%加1分,最高6分)。

 

 

8

信息报送

情况

10

以脱贫办、电商办采用为准。

及时总结、报送电商扶贫典型信息和图片(每篇信息1分,每10副图片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9

加减分情况

5

以督查工作通报资料及上级检查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上级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批评一次扣1分(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扣完为止)。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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