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冶铁遗址,位于河南省西平县出山乡酒店村南500米处,遗址南系龙泉河,北接棠溪河,置谭山水库两岸,是战国至汉时期重要的冶铁基地。1996年11月20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呈长方形,东西长558米,南北宽190米,面积11152平方米,文化层厚1.5米。遗址上残留有炼炉残壁、炼渣、铁矿石,残铁剑和生活用陶盆、陶罐、陶瓮及建筑材料砖瓦等。另在遗址南(谭山水库南岸)尚存冶炼炉一座。1987年10月29日――11月7日,河南省文物研究所、西平县文化局联合对冶炼炉进行抢救性发掘,同时对酒店冶铁遗址进行了试掘,共开5×5米探方一个,2×7米探沟一条,两次发掘面积为39平方米,残高2.25米,炉口残宽2.14米,底部宽1.6米,炼炉内部可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为一椭圆形的锅底装炉缸,炉缸的上口内径东西残宽1.42米,南部残宽1.04米,下部为井筒状,高0.6米,东西宽0.6米,北部因同风沟相连,也应属风沟部分,风沟周围的耐火材料还保留着颗粒状态,离炉缸较远处,耐火材料中 的泥土呈红色,炉子的建造是利用土丘的斜坡先挖一个口大底小井筒,再在南端向底部开一风沟,然后用耐火材料筑炉壁和风沟。探方出土遗物有陶坠、陶盆、陶罐、陶瓮、板瓦、木炭等,从查阅的有关史料与遗址本身采集到标本证明,该遗址自战国延续到晋,除1958年修筑谭山水库时,对该遗址进行了大面积人为的破坏,其面积为1700平方米,和因谭山水库冲刷外,保存基本完好。为加强对酒店战国冶铁炉的保护,西平县文物部门先后于1976年、1978年建保护房,新建的冶炼炉房暨酒店冶铁遗址陈列馆,建筑面积175.07平方米,具有保护,陈列、宣教等功能。
据《史记?苏?秦列传》及《吴越春秋》等记载,该地为战国、汉晋时期著名冶铸重地,战国时著名的棠溪、龙泉、干将、莫邪等名剑均在此铸造,遗址至今保存的战国冶炼炉,系我国迄今发现时代最早,保存最完整,最早用配制的黑色耐火炉壁材料建成的冶炼炉,为研究我国古代冶金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1998年12月,国家文物局拨款20万元,用于“酒店战国冶铁炉保护房”暨“西平县酒店冶铁遗址陈列馆”建设,该工程于1999年5月破土动工,至1999年12月19日竣工,历时七个月,建筑面积175.0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