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驻马店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通告要求,近日,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渠中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2022年禁渔期执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禁渔的重要意义、禁渔范围、禁用渔具、禁渔相关政策等,重点讲解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对重点水域禁渔工作的知晓率,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营造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此次针对性的执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禁渔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营造了人民群众共同保护和主动参与禁渔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