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公 告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西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就其采购2019年农技推广项目化肥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2019年农技推广项目化肥
二、采购项目编号:西政采询【2020】06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17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标准 |
备注 |
1 |
三元复合肥 |
1645 |
袋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本采购项目不分标包,单一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化肥)、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资质公证件报名。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的网页截图。(若要求供应商自行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的,采购人或评标小组不得以截图不清或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格式不对为由而拒绝其投标,应上网核实。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才能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采购活动现场查询核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一起归档保存)。
7、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单价最低,数量最多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3月24 日8:00至2020年3月27日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并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最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并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售价:200元/份,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4月10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10日15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西平县柏城大道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839609578
2、集中采购机构: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大楼12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6-6269987
3、监督部门:
西平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396-6196626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4日
特 别 提 示
凡参加项目活动的投标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如本人有以下症状,请自觉回避(现场要签承诺书)。
5.1、近14天内与湖北省各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或与上述地区返驻人员有过接触。5.2、近14天内有外出旅行史(特别是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5.3、近一周个人身体体温高于37.3°C,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5.4、与发热病人、疑似人员有过接触史。
6、投标人须开具健康证明
7、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最多各派1名人员到场。凡来中心参加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请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凡不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工作场所;投标企业人员开标完成后应立即离场。开评标期间,各方人员应服从中心管理,在相应的工作区域开展工作,距离相隔1米以上,不得聚集,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