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西政采招[2020]24号
三、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A包和B包;
四、变更内容:
1.原B包招标文件中:
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特别需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别需求及说明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原有固定资产移交。原保洁公司为本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应由中标单位接收。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收购款。本项目B包须接收的原有固定资产价值预估约为943万元,具体金额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审定。 4、原有人员移交。原保洁公司所辖范围现有全部人员由中标单位全部接收,并保证待遇不得低于原有水平且一年之内不得减员。 5、车辆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B包: (1)管理设备:需至少配置管理/巡检类车辆4台,对各作业车辆具有实施监控作用的终端定位、油料监控、作业状态数据实时分析等功能的智慧化管理车载硬件设备至少33个,控制中心显示大屏幕1个。 (2)作业车辆:需至少配备总质量16吨及以上的洗扫车/扫路车/干扫车5台,总质量7吨及以上的洗扫车/扫路车/干扫车3台,电动扫路车1台,总质量7吨及以上的护栏清洗车1台,总质量16吨及以上的洒水车/高压冲洗车7台,路面养护车2台,总质量18吨及以上的多功能抑尘车2台,总质量18吨及以上的对接车2台,总质量7吨以上的吸污车2台,总质量10吨及以上的压缩式垃圾车8台。 6、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B包:B包保洁员配置总人数不得低于528人,驾驶员按照1台车至少1名驾驶员的原则进行配置,人员数量应保障作业人员可进行倒班轮休。 中标单位须为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为全体员工上雇主责任险。 7、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采购人的需求作出承诺并在服务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响应,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上述最低配置要求进行投标总报价的成本核算。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就上述条款作出承诺或未在服务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的,或虽有承诺或响应但总报价中的成本核算与承诺不符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
现改为: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特别需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别需求及说明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原有固定资产移交。原保洁公司为本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应由中标单位接收。中标单位须在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收购款,具体金额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审定。 4、原有人员移交。原保洁公司所辖范围现有全部人员由中标单位全部接收,并保证待遇不得低于原有水平且一年之内不得减员。 5、车辆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B包: (1)管理设备:需至少配置管理/巡检类车辆4台,对各作业车辆具有实施监控作用的终端定位、油料监控、作业状态数据实时分析等功能的智慧化管理车载硬件设备至少33个,控制中心显示大屏幕1个。 (2)作业车辆:需至少配备总质量16吨及以上的洗扫车/扫路车/干扫车5台,总质量7吨及以上的洗扫车/扫路车/干扫车3台,电动扫路车1台,总质量7吨及以上的护栏清洗车1台,总质量16吨及以上的洒水车/高压冲洗车7台,路面养护车2台,总质量18吨及以上的多功能抑尘车2台,总质量18吨及以上的对接车2台,总质量7吨以上的吸污车2台,总质量10吨及以上的压缩式垃圾车8台。 6、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B包:B包保洁员配置总人数不得低于528人,驾驶员按照1台车至少1名驾驶员的原则进行配置,人员数量应保障作业人员可进行倒班轮休。 中标单位须为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为全体员工上雇主责任险。 7、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采购人的需求作出承诺并在服务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响应,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上述最低配置要求进行投标总报价的成本核算。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就上述条款作出承诺或未在服务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的,或虽有承诺或响应但总报价中的成本核算与承诺不符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
2. 原A包招标文件及B包招标文件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4日09时00分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09时00分
五、公示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平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6639639015
地址:西平县南大街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78855839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