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公安局采购电子产品的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我局采购电子产品(项目编号:西政采询【2018】71号)的招标文件中,现做如下变更:
一、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第四项中第五条及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六项成交原则第(2)小项变更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核心产品为万兆核心网络交换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此规定处理。
二、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增加内容如下:
1、三层千兆网络交换机:为了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需提供三层千兆网络交换机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2、人像采集系统:为了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需提供人像采集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12月18日17时30分止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7日15时整
西平县公安局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