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西平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5-09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对西平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1.:

招标项目服务名称、主要服务要求

2.

包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预算金额

一标段

西平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权寨镇的朱杨、大刘堂、郭庄、权寨村。

47.4万元

二标段

西平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出山镇的罗岗庄、焦之岗村、大于庄村。

46.5万元

标段

西平县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柏亭办事处席赵社区,柏苑办事处李庄杜社区。

26.1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需提供: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CA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5月09日至2020 年05月14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

  4.3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1本项目使用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应于 2020 年05月29日上午9:00 时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将被拒绝。

  6.3投标人应于 2020 年05月29日上午9:00 时前将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mdtf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年05月29日上午9:00时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从2020 年05月09日至2020 年05月14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当日不计入。)

9.项目咨询电话

  招标人: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6-6298219

  地址:西平县西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39651081

  地址:驻马店市风光路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9日

特 别 提 示

  凡参加项目活动的投标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如本人有以下症状,请自觉回避(现场要签承诺书)。

  5.1、近14天内与湖北省各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或与上述地区返驻人员有过接触。5.2、近14天内有外出旅行史(特别是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5.3、近一周个人身体体温高于37.3°C,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5.4、与发热病人、疑似人员有过接触史。

  6、投标人须开具健康证明

  7、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最多各派1名人员到场。凡来中心参加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请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凡不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工作场所;投标企业人员开标完成后应立即离场。 开评标期间,各方人员应服从中心管理,在相应的工作区域开展工作,距离相隔1米以上,不得聚集,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06 11: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