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西平县仙女河和幸福渠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XPGC-2019-054)已由西平县人民政府以 西政文【2017】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西平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西平县仙女河和幸福渠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
2.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2.3项目概况:
1、西平县仙女河河道整治工程
西平县仙女河河道整治工程整治范围西起大庄王东侧规划路,东至现状018县道下游约1.5公里处,总长6428m。
工程新建引水涵闸从小洪河谢湾南岸的凹岸处引水,通过5400m 的仙女河上游疏通段引水至仙女河整治工程段。整治段将河口拓宽至 100~300m,最宽处河口线紧邻规划道路边线,形成较大的水面,达到良好的亲水及景观效果。本次跨河桥梁共需拆建1座,新建1座,改建1座。由于自然河道在非汛期水位很低,为了体现亲水、生态、休闲和景观需要,为抬高河道水位,根据河道纵比降、既有河滩地高程、堤防高程,本次拟在仙女河上布置两座闸坝。第一级在京广铁路上游,新建一座砌石坝,第二级在工程终点,新建一座翻板闸。为了减少污染入河,沿河敷设污水截流管,将沿河排放的污水全部纳入截流管道。
2、幸福渠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幸福渠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西起东吕庄,北至引洪河,长8800米,控制宽度30—100米,占地1083亩,总投资27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扩宽、清淤疏浚、道路建设、绿化美化、道路铺装、涵闸建设、中水利用、照明工程、污水截污、游园建设、小品雕塑等。
2.4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BOT)的方式进行运作。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建立项目公司(SPV),在项目运营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并建立相对完善的公司结构,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项目公司在运营中发挥双方股东的优势,社会投资者作为控股方负责公司的经营运作,政府部门更多承担相应的协调、监管责任。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3.2本项目投资:项目估算建设总资金为 137,243.0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91647.29万元,独立费用2042.57万元,基本预备费7,967.8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28,323.17万元,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80.00万元,建设期利息7,182.18万元。届时工程总投资以竣工验收决算价为准。
3.3项目规模:
西平县仙女河河道整治工程整治范围西起大庄王东侧规划路,东至现状018县道下游约1.5公里处,总长6428m。
幸福渠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西起东吕庄,北至引洪河,长8800米,控制宽度30—100米,占地1083亩,总投资27000万元。
3.4项目地点:西平县。
3.5运作模式: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3.6其他采购需求: / 。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全部成员)需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2019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月度财务报表),证明社会资本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融资能力不低于11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单份授信满足)或贷款意向书、融资协议、自有资金证明材料任一证明均可)。
4.3.2信誉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有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4.3.3其他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不得作为申请人。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均不低于1%,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实施机构;
4.5.6联合体其他成员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项目中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资质不可视为供应商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
4.5.7其它要求: / 。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如限定,数量为 / 。限定的方法和标准:/。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同等条件下本国社会资本优先;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必须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 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 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下午17:3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下载即可),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月 29
日 09时 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12楼) 。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项目采购的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 购 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地 址:驻马店市西平县朱红村五中南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99-1号金座409室
邮 编:463900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 冯静 联 系 人: 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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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5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