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6-08-04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管保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    县政府副县长

    员:孙彦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改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俊峰  县目标办主任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广有  县发改委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张汉语  县环保局局长

姬凤群  县住建局局长

曹富祥  县科工委主任

蔡新亭  县交通局局长

陈富礼  县国土局局长

    县农办主任

刘淑兰  县商务局局长

李德鸿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赵东宏  县教体局局长

李松林  县林业局局长

宋建德  县畜牧局局长

孙书军  县公安局政委

焦国树  县气象局局长

张随显  县电业公司总经理

李万祥  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         

    柏城办事处主任

    柏亭办事处主任

    柏苑办事处主任

陈义德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耿新玉  中石化驻马店西平石油分公司经理

马中林  西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推进我县《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全面完成我县《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文件记录、纪要印发、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等有关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编报和宣传报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张汉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研究议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形势任务、提出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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