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平县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6-08-03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平县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130


西平县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全国改薄办关于编制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的通知》(教基一〔20141010号)和《西平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依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我县“全面改薄”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立足保基础,补短板的原则,重点保障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大班额问题,做到改造一所达标一所的目标。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项目学校57所,其中校舍建设面积4931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面积27766平方米,购置生活设施1587(张、台),购置图书、图书架76090册,购置课桌凳10947套,购置计算机1494台、教学仪器设备2119(台、件)。

二、专项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原则。

1.“全面改薄”资金支持的薄弱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布局调整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全面改薄”资金用于“校舍及设施建设类”和“设备及图书购置类”两类项目。校舍及设施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农村中小学必要运动场等教学设施;

2)新建、改建和修缮农村中小学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开水房、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校园安全等附属设施。

3)现有的县城“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班额超过45人、初中班额超过66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要的扩容改造;

4)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建设校园内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

“设备及图书购置类”项目主要包括:

1)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备;

2)为宿舍、食堂(伙房)、水房等公共生活设施配置必要的家具、设备,以及必要的校园安保设备等;

3)购置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课外图书;

4)购置计算机、投影仪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信息化网络设备等。

3.专项资金必须集中使用,安排资金时不留缺口,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挤占、挪用和浪费。

(二)资金来源。

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资金25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15万元,省级资金276万元,县级资金611万元。

(三)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设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按照协议要求和拨款管理程序,先到县教育体育局改造薄弱学校办公室填写“项目资金审批表”,经审查无误并按程序签批后,县财政局直接把项目款拨付到施工或供应商单位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留总造价10%的质量保修保证金。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前期工作。

1.土建项目

1)按照学校布局和功能分区,搞好项目的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做好开工前的场地清理和路通、电通、水通等“三通”工作,不得随变更改规划地点和建设内容。

2)选择符合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本着“安全牢固、功能齐全、方便实用、科学合理”及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设计,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确保建设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3)施工企业的选择。必须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严禁资质靠挂。要注意考察施工企业的诚信度、质量意识、资金实力、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等。

4)项目实施必须遵循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有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均公开招投标,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规划,按照“保证质量,略有利润”的原则进行测算,制定最低控制价完成招投标程序后,中标单位与项目学校签订施工协议(协议须经县教育体育局薄弱学校改造办公室审定后方可签订),再进行施工。

2.采购项目

装备物品由西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物品种类具体制定采购办法和技术参数。

3.项目实施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责任追究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质量责任明确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规范履行签批手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二)项目实施与质量。

1.对于土建项目,县教育、财政、住建等部门要监督施工企业按照图纸、建设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把好质量关、材料关、验收关,做到文明施工。要严格施工管理,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接受监理、建设单位派往工地人员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验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返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必须选派一名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懂技术的人员负责施工监督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处理施工中的一切事务。

2.县“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质量督查小组,经常对实施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帮助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验收工作。

项目完成后,施工或供应商单位应认真整理好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监理单位整理好完整的监理资料,提前三天向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写出验收申请,邀请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设计、勘察、业主、监督单位等共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所有项目一经完成,必须立即组织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竣工验收。

(四)项目保修。

土建工程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屋面保修五年,其它为二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低导致出现维修、重建等问题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采购项目的保修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完成时限。

项目招投标后,建设单位要抓紧时间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招投标公示结束后立即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安排好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设备,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合同工期完工

四、减免与优惠收费

要认真落实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优惠政策,积极减免各项建设收费,切实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减收或免收。对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的,一经发现,要进行查处。

五、建立项目安全公示制度

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布“项目”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资金数量、项目进度、项目安排等情况,设置专线举报电话0396-27560990396-2756088。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开工日期、预计完成时间、项目资金额度、监督投诉电话,竣工验收后,公示验收结果和交付使用日期。

六、组织与领导

西平县2015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由“全面改薄”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涉及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全面改薄”项目实行责任制,乡镇中心学校校长、项目学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西平县2015年度“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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