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2022〕12号 关于印发西平县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5-09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西平县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组织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加强科学布局、转变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拓宽发展空间、加强政策支持及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突出渔业基础设施改造、强化水产养殖服务保障、推进养殖权证制度建设、优化养殖产业结构、拓宽渔业发展空间,发展健康生态型渔业,实现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初具规模,水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中的要求,我县编制《西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科学合理地规划了西平县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各种养殖方式的养殖规模、养殖容量和密度。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保水质,护运行”,以绿色发展为目标,依据生态学的原理,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池塘养殖突出加州鲈、草鱼、泥鳅、鲢鱼、鳙鱼等淡水鱼类为优势主导品种,搭配河蟹、南美白对虾、甲鱼、黄颡鱼、斑点叉尾鮰等配置达到优势互补、质量改善、效益增加的目的。实施鱼菜共生、鱼鳖混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建立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示范。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建设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设施。

  (三)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制度,积极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病害防治服务,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产地水产品药残抽检,防止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发生,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目标

  以河南省浩欣种养殖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创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国家级示范区,打造“工厂化高效生态名优水产养殖示范区”。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渔业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加强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与管理,认真抓好证书的核发、换发及监管工作,确保核发滩涂水域养殖证发证率达90%以上。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养殖企业、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以及10%以上零散养殖户必须进行水产品药残抽检,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5%以上,药残检测超标产品依法处理率100%;

  3.监督养殖场(企业)建立健全养殖生产、药物使用和产品销售三项记录等养殖档案,杜绝非法使用违禁药品行为,实现产品可追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形成健康养殖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优质水产品品牌。

  (二)建设生态健康养殖体系。

  1.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池塘养殖围绕鲈鱼、草鱼等优势主导品种,优化生态养殖模式,建立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示范。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推广草鱼疫苗免疫、疫病生态防控、减少养殖用药、优质全价配合饲料投喂、增氧和投料机械应用、微生物制剂调水等生态养殖技术。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示范区内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推进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升级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养殖池塘基础设施,逐步推广养殖循环水、增氧、投饵机械等。

  3.改造尾水处理设施。推进示范区内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现有的进排水系统或配备充足的养殖尾水处理区,综合运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技术,对养殖尾水进行有效处理,并示范带动周边区域水产养殖业进行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三)建立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病害防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建立渔病检测室。及时发布病害防治信息并指导病害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流行和蔓延。加强技术人员及养殖户的健康养殖培训,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及时解决养殖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5月20日)

  成立西平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日至9月30日)

  严格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内容和标准要求,开展养殖生产条件建设,建立健全水产健康养殖各项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和落实抽样检测、监管措施等各项创建工作。并及时向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申请材料,做好创建备案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2年10月)

  做好迎接省农业农村厅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西平县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平县农业农村局,赵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整合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养殖企业(合作社、协会)和养殖户的创建积极性,整合渔业推广、执法等机构的力量,对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指导创建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创建工作建设。

  (三)加强宣传服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养殖企业与个人积极参与、各部门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栏,宣传横幅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意义和动态,定期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并分发健康养殖宣传册和养殖技术资料。通过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完成。

  附件:西平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成立西平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侯公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丁中华 县政府副县长

                     刘卫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任立刚 出山镇镇长

                     贾志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伟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新启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副局长

                     赵    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徐伟民 县水产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赵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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